问题 | 父母离婚后,子女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法律如何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双方子女所享有的财产并不被视作共同财产,而是作为其各自独立的财富来源被分配给相关的权利人。
而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以下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各种财产种类,它们被划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一)劳动薪酬、奖金以及其他形式的劳务报酬等; (二)由生产经营活动、投资行为所带来的经济收益; (三)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所带来的收益; (四)通过法定继承或赠与方式获得的财产,但排除自然所生之财富,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所规定的例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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