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未遂撤案了是不是会从轻判决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强奸罪属于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强奸未遂,涉嫌强奸罪,报案后应当立案侦查不可以撤案,撤案不影响案件的法律程序。2、《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3、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女方愿意撤诉可能会轻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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