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做担保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并不存在被称为“担保人”的实体角色或职责。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实施暂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以达到控制和调查案件的目的。 然而,担保这一概念通常会在取保候审的程序中出现,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获得人身自由的权利。 然而,在刑事拘留阶段,侦查工作才是最为关键的任务,而担保则并非此阶段的核心关注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的条件】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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