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一年时间到了应该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取保候审的一年期限即将期满之际,负责实施该措施的机关应于期满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告监督审判权力机构,由其做出是否解消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策。
若案件尚需进一步调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可再次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倘若案件已完成全部侦查工作,且证据确凿充分,则将依法移交至审查起诉部门或做出其他相应的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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