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能不能办取保候审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累犯的情况一般是无法申请到取保候审的。
累犯之所以被认定为具有高度的社会危害性,是因为他/她的过往行为已经证明该犯罪分子存在着严重的再犯风险,这与取保候审所要求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轻缓刑罚以及较小的社会危害性的前提条件相悖。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仅限于那些被指控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预期刑罚较轻且预估会对社会造成较小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但遗憾的是,累犯的存在恰恰表明了他们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因此很难确保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再次给社会带来危害,这正是累犯被排除在取保候审适用范围之外的主要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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