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拘留算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得将拘留与取保候审混为一谈。
拘留乃是我国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期间,针对当前现行违法行为者或是重要嫌疑人员所实施的一项临时性人身自由限制手段。 然而,取保候审则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由公安、检察以及法院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释金,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阻碍案件调查、起诉及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需随时接受传唤,以便及时出庭应诉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这两种措施在性质、适用条件以及期限等诸多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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