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外人员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所应满足的特定条件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其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种类进行全面评估,如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等刑种;
其次是对其可能面临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刑罚,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的话,也可以考虑批准取保候审; 再次是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话,同样可以考虑批准取保候审; 最后是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也可以考虑为涉外人员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此外,对于涉外人员而言,当地的居住稳定性、是否拥有稳定的工作以及可观的收入来源等因素,往往也是决定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重要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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