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入境罪取保候审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非法入境罪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行评价时,通常需要考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犯罪行为的情节程度是否相对轻微,有没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的刑罚;
其次需评估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能性,以及其执行取保候审措施后会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害; 接着还要考察犯罪嫌疑人体质是否健康,生活能否自理,以及女性嫌疑人在妊娠期或哺乳期内的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形下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是否会引发社会上的安全恐慌; 最后,如果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即将期满,而相关案件尚待处理完毕,也可以考虑为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总之,对于每一个具体的案件和嫌疑人的个人情况,都需要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估,以确保取保候审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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