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公司被注销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职务侵占罪,乃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团体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以欺骗、隐瞒等手段非法侵吞、占有本单位所拥有财产的行为。即便该公司已提前办理完毕注销手续,但对于之前订立的法律责任,则仍然可以对当时在任的相关职员进行依法追究。究其原因,乃是由于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均在公司尚且处于合法运营状态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案件的审理往往会涉及到承接和管理公司剩余资产及债权债务的各个单位,例如清算小组,他们将代表公司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在必要时,也可能有司法部门亲自介入并展开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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