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逮捕如何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当法庭作出逮捕的裁决之后,若当事人希望申请取保候审,首要任务便是明确自己是否满足了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可能性: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也包括可能被判处罚金刑的严重罪行,而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等等。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认为自身具备上述条件,便可向法院提交相关申请。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全面评估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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