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法院是否立案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能明确阐述法院是否已对案件予以立案处理。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法范畴内的法律强制措施,往往由负责该案的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在开展侦查工作、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时,依法依规地作出相应决定。 而法院启动的立案程序,实际上是指由法院正式开始对所关注的案件展开审理和裁决的一系列步骤。 因此在某些特定状况下,即便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尚未得到法院正式立案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但决定性的因素还需要综合考量到各个案件的具体特性以及与之相关的实证资料等等诸如此类的重要变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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