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被异地抓捕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于异地遭受逮捕,这很有可能是由于其行为涉嫌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或者侦查机关在此期间又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需要对其展开进一步调查。
在这种情况下,罪犯首先将被带至抓捕地的公检法机构接受审查。 若经核实后的确存在违规行为或者新的犯罪嫌疑,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可能会被依法撤销,取而代之的则是更为严格的刑事拘留等强制性措施。 在此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享有合法权益,可以选择雇佣律师代表他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并为之提供辩护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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