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通常适用于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
一般而言,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采用附加刑的情况,或者他们面临着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便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现实威胁;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某种严重疾病,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可申请取保候审,因为这样做并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风险; 最后,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此时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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