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警队能否取保候审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警察局并没有权力独自决定是否进行取保候审以及提起公诉。
实际上,取保候审是一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是否能够得到批准通常需要司法机关依据特定案件的具体情形来具体判断和决策。 在案件调查的前期阶段,刑事警察局有权对某一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的适度建议,然而最终的决定权仍然属于相关的审批机构。 如果犯罪嫌疑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一些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又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等等,那么他将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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