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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30天后公安主动办理取保候审可以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嫌疑人被羁押达30日之后,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若案件的发展态势出现了新的变化,或者公安机关在深入调查后认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等因素时,他们便有权利主动为相关人员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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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