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谁作证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出台的取保候审制度,并不强求必须由特定人员提供证言。
这一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主要依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个人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节而定。 在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我们会着重评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存在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的可能性,同时也会关注他们是否有可能对社会产生进一步的危害。 然而,如果能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的医学诊断报告等,那么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提高取保候审申请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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