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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让办取保候审是不是案件大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未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并非必然表明涉案情况的严重性。
取保候审的资格审批是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考量。
一般来讲,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潜在可能性,例如有可能继续进行犯罪活动、自杀倾向或试图逃避侦查等,或者有可能销毁关键证据、干扰证人提供证言或协同犯罪活动等,那么他们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很可能无法得到批准。
此外,如果案件本身的性质极其恶劣、情节严重,或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犯下的罪行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刑事处罚,这同样会对取保候审的批准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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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