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取保流程复杂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解冻取保候审之程序,虽然相对较为简单明了,然而仍需依照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来开展。
出现解冻取保候审的情况主要分为两大类: 其一为取保候审的法定时限已至; 其二则是经查证后发现不应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刑事追责。 若因时限已到而解冻,那么在时限到期之前,执行机关应在期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对此做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是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时限到期前,再次以书面形式通知执行机关。 至于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导致的解冻,则需要经过一系列严谨的审查与决策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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