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候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制性拘留的过程中,其实存在着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是这个操作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通常情况下,如果司法机关评估认为被告在审判结束后,有可能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适用单独的附加刑责的话; 如果可能判处较长时间的有期徒刑,同时通过采用取保候审能够避免出现社会危害性的风险; 或者当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自身生活无法自理,又或是已经怀孕或正处在哺乳期阶段,并且经过审核认定通过使用取保候审同样能避免出现社会危害性的情况时,那么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合法代表(如配偶、父母)、亲戚甚至是辩护人就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此外,如果案件的审限暂时还未到期,而审案工作仍未完成的话,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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