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检察院批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取保候审程序是否需要获得检察院审批的问题上,这主要是由案情在哪个环节及具体情形所支配和影响的。
换言之,第一个步骤是在调查阶段,在这个阶段公安局拥有决定是否实行取保候审措施的权利; 而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便享有权利去判断是否应该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施行取保候审手续。 总的来说,若案子已被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那么此刻取保候审就必须得到检察院的批准。 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然后再做出最终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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