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移送到检察院能不能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阶段之后,若案件已经移交至检察院受理,仍存在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具体是否可行需依据具体案情进行评估判断。
依照惯例,当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被处以管束、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罚时;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将不会引发社会危险者; 以及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若实施取保候审亦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者; 在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检察院有权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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