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申请几次机会可以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撤销并不仅仅受限于申请次数的多寡,而需根据案件的特殊性质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各项要求来决定。
一般而言,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均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且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能够妥善推动,那么当法定的取保候审有效期到达之日,便应适时地撤销其原有的取保候审状态。 倘若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满的情况,同样需要立即撤销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间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 如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情况,必须及时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以及相关单位知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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