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取保候审半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程序具有特殊意义。
在此框架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遭到公安部门或检察院采取取保候审这个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之后,他们将处于等待审判的阶段,这一阶段即为取保候审的期限,通常情况下为六个月。 在这段时间内,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县城; 如果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当接到传唤时,应当立即出庭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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