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程度可以取保候审人员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法规,旨在确保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能够对那些未能接触逮捕或者在受于逮捕之后,仍需修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必要的限制,以防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这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释金,提供书面担保,保证能够随时接受讯问,对其实行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具体情况: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 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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