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拘留三十七天会取保候审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中,拘留时长达到三十七日之后亦存在被批准申请取保候审之可能性。
实际上,取保候审乃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其主要适用对象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
可能因触犯有期徒刑以上罪责而处以刑罚,但经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者;
以及属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群,或是正处于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她们若适时接受取保候审势必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之人;
此外,对于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被告人也同样适用此规定。
倘若在拘留期间的第三十七天内,侦查机关未能搜集到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被告人应被逮捕,抑或是被告人满足了上述所述的取保候审条件,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9: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