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37天会有通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历经37个自然日的期限时,是否会收到相关通知,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办案机构的工作流程安排。
通常情况下,当现有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达到37天,若经检察机关审核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此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 而对于那些仍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被告人,则依法予以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对已被拘留的被告人进行审查后,如认为其需要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其进行审查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告人,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那些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被告人,则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