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为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的强制性法律措施,其所适用之条件具体如下:首先,应判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可能被判处在监禁场所内执行管制、拘役或实行独立运用的附加刑;
其次,需考察其是否有可能被判处较长期限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较重刑罚,同时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公众产生重大危害性; 再者,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的身体疾病导致无法自理生活,或是身为孕妇或尚处于哺乳期内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而不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羁押超过法定时限,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亦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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