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人才能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系公安机关、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在进行刑事诉讼程序期间,对于已被逮捕或尚未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法律追诉、审判活动,而命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换取正式保释文件。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能及时传唤当事人进行讯问调查,同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案件审理完毕为止。 然而,并非所有涉案人员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能否获得批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性质、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潜在的社会危害情况等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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