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可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依法采取拘留强制措施之后,当事人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取保候审,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获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确保相关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防止其逃避调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会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通常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 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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