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还有什么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并非意味着案件处理的终止,而只是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司法保障手段,后续仍然存在着新证据的发现与补充的可能性。
在此期间,侦查机关很有可能持续展开各项行动以收集更多的证据材料,其中涉及的范围可能涵盖了证人证言、物证、书证乃至鉴定意见等等。 举例来说,通过更为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我们可能会获得一些新的证人所提供的关键性证言,亦或是针对原有物证展开更为深入且精确的鉴定与分析,最终得以得出更为客观准确且具有较高证明力度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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