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交给警察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与办理过程,具有相应的流程与具体要求。
首先,被依法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方、被告及他们的法律代表者(如父母、成年子女等)、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或辩护律师均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在提出申请时,应向负责处理该案件的执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同时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执法机构在收到申请之后,将对其进行全面的审查,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等多方面因素,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若获批准,公安机关将会执行取保候审措施。 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 倘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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