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否可以离开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期间,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向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被取保候审人有紧急事由,来不及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申请,并及时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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