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必须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案并不意味着必然会要求采取取保候审这一手段。
立案的过程实际上是公安及司法部门在收到诸如报案、控告、举证、自首甚至自诉者提起公诉等各类材料之后,根据自身管辖权限对此类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然后做出决策,将这些材料视为刑事犯罪案件,进而进行深入调查或审判的一种法律程序性活动。 而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被告人; 再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被告人; 最后,如果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推进案件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