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什么阶段开始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包括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均可依法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相关人员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就侦查阶段而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而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同样拥有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权力。 至于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则有权利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被告人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形;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情形; 以及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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