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保候审的人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利用虚假信息试图获取取保候审,实则构成了严重违法之举。
取保候审乃司法机构于刑事诉讼程序中为犯罪嫌疑人与被告所实施之强制性措施,目的在于确保刑事审判活动得以平稳开展。 伪造事实以骗取取保候审者,司法机构会依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手段。 通常而言,如若发现有此等欺诈行为,司法机构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将相关人员重新羁押,并视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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