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可以中止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必然会导致案件审理进程的停滞或延迟。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中的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减轻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由权益的限制。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案件需进一步补充调查取证、新发现的关键证据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案件审理工作的暂时延后,而非彻底终止。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使得案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则可依法决定中止审理:(1)被告人因患严重疾病,无法出席法庭参与审理; (2)被告人逃离法院管辖范围; (3)自诉人因患严重疾病,无法出席法庭参与审理,且未能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中止审理】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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