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材料要送到法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情况下,用于进行取保候审的相关材料无需传送至法院。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侦查阶段的重要法律程序,其执行权力归属于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待案件侦查工作结束后,若决定将卷宗材料移交予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批资料便会送达到该部门。 而在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时,如经审理判定犯罪嫌疑人具备适用取保候审的资格,则需再次启动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 然而,当案件正式步入审判环节之后,若已被取保候审的被告在被执行期间未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原则上就不再需要对先前提交过的取保候审材料进行重复提交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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