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杀人案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经采取该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除此之外,针对患有重病无法自理、生活难以维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在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且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同样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在涉及到杀人罪的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其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他们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仍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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