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对医院有要求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并未明确指向医院方面所应具备的相应条件。此项条款的核心内容主要在于阐述在何种特定情况之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同时也明确了负责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相关机构。因此,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本身对于医院并无特别的硬性要求。然而,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由于疾病原因而需要接受治疗,那么这就可能会牵涉到医院的医疗设施及治疗水平等问题,但这仍需结合实际案件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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