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营单位取保候审条件包含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对于民营企业中的员工,当其满足如下任一条件时,可申请进行取保候审:首先,可能面临的刑罚为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存在着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能性,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无需担心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再次,如果员工身患重疾、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并正在哺乳自己的孩子,只要能保证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可以提出申请;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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