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有玻璃险保险公司不赔如何维权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之际,被保险人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之权利。
首先,需审阅详尽的合同条文,以确定保险公司给出的不应予理赔的缘由是否已在合同上明确体现出来; 其次,与保险公司展开磋商处理,以便深入理解保险公司拒赔的具体原因,同时积极提供相应的凭证证实申请此次理赔的正当性以及合理性; 再次,倘若上述方法未能有效解决问题,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机构或本国的保险行业协会提交投诉信函,依法保护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力; 最后一种途径便是诉诸法律,当所有其他方法均告无效之际,被保险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起应负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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