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期间能否保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执行的行政拘留无法通过保释来豁免。
首先,“保释”系指法定的取保候审制度,它是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司法措施,; 然而,行政拘留则属于行政处分性质,两者在实际操作中无法进行直接的转换和替换。 此外,在符合相关条件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为可能涉及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人、被告人等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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