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福州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福建省福州市乃至全国各地,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标准通常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涉案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可能面临较为轻微的刑事处罚;他们并不存在故意躲避警方调查或法庭审判的可能性;具备稳定的居住场所以及稳定的职业生涯;同时,如果涉案人员身患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等特殊状况,也可以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重要参考因素。在此基础上,法院或检察院将根据每起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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