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侦必须办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补充侦查,即是公安部门或是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经被立为刑事案范畴之内的事项进行审慎核实,若在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存在证据上的欠缺,需要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时所实施的一种侦查行动。然而,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并不等于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个环节。取保候审与否,主要依据案犯的拘押状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通常而言,倘若认定案犯尚无明显的社会危害性,那么便有可能考虑给予其取保候审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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