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条件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系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应用对象为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独立运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者;或是患有严重身体疾病、身怀六甲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嫌疑人,亦或是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在此基础之上,申请取保候审须满足如下四点具体要求:
1.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2.预期判决刑期较短; 3.具备稳定的居住地及可信赖的担保人; 4.同意随时接受传唤到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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