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被传唤是警察带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规定的过程中,若出现被传唤的情形,根据一般的惯例,警方将尽可能地提前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亲自前往特定场所接受审讯,而非直接实施拘捕行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最大程度地避免对已经获得人身自由保障的取保候审人员的日常生活与职业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同时也能保证他们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案件性质严重、存在逃避侦查风险等,警方亦有权依据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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