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有权利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告方在特定情境之下享有寻求取保候审的合法权益。在此,取保候审特指由公安部门、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等机构依据法律程序,以确保案件顺利审理而要求被告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保证他们能够遵循司法程序,不会逃避侦查和审判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详细规定了,当被告满足取保候审所设定之条件时,例如预计将被处以管制、监禁或附加处罚的可能性较低;或者预计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潜在危害的情况下,则有权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获取取保候审的请求。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被告确实拥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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