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宜春在哪里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主要负责单位通常为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若是在我市——宜春发生与刑事案件相关的事务,那么涉事者本人或其法律规定的代表人、辩护律师都有权向位于宜春市区的公安局、检察院或者法院提交对于该起刑事案件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由于不同机构的具体办公地点会有所差异,所以我们建议您能直接与有关司法机关取得联系并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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