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取保候审什么时间最好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庭宣判的法律效力尚未确立之前,申请取保候审的行为皆为可能;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基本保障措施,相较于其他举措,其办理的时限并未受到限制。因此,无论在何时何地,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均满足申请取保候审的必备条件,便可在法院宣判结果正式生效前提出此项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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