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后一个月让去做笔录还会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中,通知要求进行笔录制作是合法且合乎情理的步骤。
对于被取保候审者而言,倒还不至于会对日常生活产生过多的负面影响。 此外,对于涉及到讯问内容的笔录来说,应当由犯罪嫌疑人亲自核对确认,如若情况特殊,例如犯罪嫌疑人体力不支或无法识别字迹等,应当给予充分的帮助并代为宣读。 而对于那些希望能够自行撰写陈述材料的人,司法机关有义务给予充分的便利和支持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当然,在适当的时间段内,公安部门或者执法机构亦有权要求行为人亲自书写供述材料,以便核实相关事实真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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